各班级:
根据学校《关于组织评审2021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2021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本学期已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(含当年入学新生);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家庭经济困难、生活俭朴,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资助标准
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。按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分为2300元、3300元、4300元三档认定,助学金将分秋、春学期两次发放。
国家助学金应覆盖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档(4300元)国家助学金。
三、评审程序
1.学生于11月16日(周二)下午5:00前进入学校综合服务平台学工服务系统助学金模块申请;
2.学院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、建档立卡家庭人数、家庭困难程度等统筹确定资助等级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全体今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都必须完成国家助学金申请,才能领取相应等级的国家助学金;
2.同一学年内,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。
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院学工办联系,联系人曾老师,联系电话:8501218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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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2日